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研究——基于广东基础教育教研现状

撰写时间:2021-04-13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汤贞敏  张林静  曾令鹏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035)


摘要:长期以来,教研工作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基础教育面临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这对于教研工作来说既是重要机遇,也是重大挑战。基于2020年5月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组织开展的全省基础教育教研专项调查,在全面掌握广东基础教育教研机构、队伍、经费等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教研机构不够健全、事业编制明显不足、教研员数量短缺、教研经费保障薄弱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快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体系建设


    教研工作是保障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而教育强国的基础工程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进入新时代,为了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教育部于2019年11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教育部文件”),就着力解决教研工作存在的机构体系不完善、教研队伍不健全、教研方式不科学、条件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广东省教育厅于2020年5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教育厅文件”),对健全教研机构及其职能、加强教研队伍建设、落实教研主要任务、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创新教研实践样态、构建教研开放合作新格局、完善教研保障措施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要求。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把教研机构、教研队伍、教研经费作为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关键元素、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于2020年5月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情况调查。基于本次调查,在全面了解全省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现状,把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并加强基础教育教研督导评估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一、广东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基本状况
    教研机构、教研队伍、教研经费对于广东这样一个基础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很不充分、亟需推动区域城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省份来说具有特别意义,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必须首先全面把握其基本状况。

    (一)教研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广东省有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研机构157个,其中省级1个、地级以上市21个、建制县(市、区)122个、非建制区13个。157个教研机构中独立设置的法人机构36个、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52个、教育研究机构内设机构29个、教师发展中心内设机构37个、委托上级教研机构设立分支机构1个,未明确设置教研机构2个。

    (二)教研队伍配备情况

    本次调查对专职教研员身份进行了认定,具体包括教研机构领导、学科专职教研员、未担任专职学科教研工作的综合性工作人员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门教育教研员。在编不在岗、被其他部门借用借调或到其他单位任职或挂职的,在岗不在编、从其他单位借用借调的,在岗兼职的,在编在岗但不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机构中做辅助工作的人事、财务、后勤人员等,均不作为专职教研员。
    根据调查结果,全省共有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2308人(不包括非建制区),其中省级26人、市级470人、县级1812人。教研员队伍整体职称高、专业能力强、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研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占96.4%,其中正高级职称占5.2%、副高级职称占67.5%,特级教师121名。绝大多数教研员有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满足教育部文件要求具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条件的占94.8%。教研员队伍在不断更新,担任教研员年限在5年以上的约占76%,担任教研员年限以5年为一段,各段比例分布比较合理。从区域分布上看,珠三角地区市、县(市、区)普遍好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市、区);从层级分布上看,市级配备情况好于县级;在学段分布上看,教研员占比高中高于初中、初中高于小学;从学科分布上看,语文教研员388人,占比最高,约为16.8%,其次是数学、英语分别约占14.8%、12.7%,思政、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分别约占8.9%、6.3%、5.7%、5.2%,其他学科占比均不足5%。大多数教研员能做到学科专任。详细情况见表1。


    (三)教研经费投入情况
    以2019年数据统计,全省当年教研经费总支出约为40589.6万元,需要说明的是,部分教研机构的统计口径宽泛,把其所在单位的经费支出也统计进来,实质上真正属于教研机构本身的经费支出比这一统计结果要少得多。其中省级1243.2万元、市级8364.9万元、县级30981.5万元(共有123个县、市、区报送2019年教研经费预算和支出情况);市级平均398.3万元、县级平均251.9万元。各级教研机构的经费来源以本级教育事业经费投入为主。

    二、广东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广东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在机构建设、队伍配备、经费投入上要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加快适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要求,亟需破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教研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研机构行政级别与隶属机构不统一。同一级教研机构的行政级别多种多样,参差不齐。教研机构隶属关系也很不相同,有的是独立法人单位,有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有的是教师发展中心内设机构,有的是教育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业务归口不统一、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调查中发现,部分县(市、区)教研机构在机构改革中并入教师发展中心后,不能独立开展工作,学校不认可其业务指导作用,难以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深入到学校、课堂之中,严重影响了区域教研工作有效开展和学校教学质量提高。
    2.教研机构编制严重不足且有些编制被其他部门占用。按照教育部文件“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有条件的地方应分学段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以及教育厅文件 “省、地级以上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教研机构应按学段配齐配强所有学科(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门教育)专职教研员”的要求,如果按照“学科配齐”,则每个教研机构至少应配备专职教研员20名;如果按照“学科学段配齐配强”,则每个教研机构应配备专职教研员43名(详见表2)。全省教研机构现有教研员编制4168名,其中部分教研机构填报的是其所在单位的编制数量而不是教研员岗位的编制数量,因此这一数据要大于实际情况。全省已达到“学科配齐”的基本要求,但距离“学科学段配齐配强”的要求还差2024名。我们在数据统计中还发现,在有限的教研员编制中,部分地方还存在教研员编制被教育局其他部门长期占用的情况,导致在编不在岗的现象长期存在,加剧了教研专业力量的不足这一现象。




    (二)教研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研队伍数量严重不足。调查数据显示,全省144个建制县级以上教研机构实有教研员2308名。按照“学科配齐”标准,全省应配备教研员2880名,现缺额572名;按照“学科学段配齐配强”标准,全省应配备教研员6192名,现缺额3884名。全省达到“学科学段配齐配强”标准的教研机构仅8个,介于“学科学段配齐配强”和“学科配齐”标准之间的27个,而未达到“学科配齐”标准的高达108个。县级教研机构特别是非珠三角地区县级教研机构力量最为薄弱,达不到“学科配齐”标准的大多数集中在非珠三角地区,教研员数量不足10人的多达44个,占全部教研机构数量的30%。实有教研员数量与“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严重制约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学水平提升,阻碍国家课程全面有效的实施和基础教育质量的突破。
    2.教研员学段间配备不均衡,跨学段兼任现象普遍。全省县级教研机构的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教研员配备数量均未达到学科配全的标准,平均高中8.1人/县、初中7.9人/县、小学6.3人/县。各学科均未达到学段配齐的标准,其中有12个学科未达到1人/科的标准,具体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通用技术。主要学科教研员虽能做到学科专任,但跨学段兼任的情况约占40%,其中兼任两个学段的约占28%、兼任三个学段的约占12%。专门教育教研员缺口巨大,仅有35%、12%、17%的教研机构配备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3.存在教研员老化、专业发展缺乏活力等情况。部分教研机构缺乏退出机制,不适合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难以转化安排。教研员变成终身职业,由此带来人员老化,队伍梯队建设与年龄结构性调整需加大力度。部分教研员思想、知识老化,难以充分发挥对一线教学、教研的有效指导作用。在课程与教学不断改革发展的背景下,部分教研员迎接新事物、研究新技术新方法的主观能动性下降,在指导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智慧课堂、人工智能教育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4.教研员专业发展与评估机制欠缺。教研员是教师的教师,但在整体教师队伍中,教研员的专业发展平台不多;有些教研员直接来自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基础教育教学、教研经验不足;教研员研修缺乏系统性、制度化、全覆盖。现有面向教育系统的各类晋升、评优、奖先,教研队伍是个容易被忽视的群体;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聘政策向学校一线教师倾斜,教研机构不被当成一线,指标受到严格限制。部分教研员受教育行政部门指派的非业务工作任务过多,较大程度分散了教研员的时间和精力,削弱了教研工作的专注性、连续性及其效果。
    (三)教研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研经费未全部纳入教育事业预算。教育部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教育事业经费预算”,调查发现,有1/2的地级市、1/2的县(市、区)教研经费虽部分纳入本级教育事业预算但金额有限,15%的县(市、区)无教研专项经费,严重影响教研工作开展,直接制约教研效能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教研经费区域间差距巨大。2019年市级教研经费支出居前五位的均在珠三角地区,且其他地市与之相比差距悬殊,排名第1位的经费支出数额是排名第6至第21位经费支出数额的总和。县级教研机构间教研经费差距也十分悬殊,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有7个且均在珠三角地区,而50万元以下的有58个、约占全省的1/2,其中甚至有16个在10万元以下。
    三、加快建立健全新时代广东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对策建议
    为充分发挥教研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的功能作用,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发地方与校本课程、开展教学改革实验、组织教学研究、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开发课程教学资源、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服务等任务,更好更有力支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应当加快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
    (一)大力加强教研机构建设
    1.建立健全教研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列入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范围,将建立健全教研机构作为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充分发挥其研究、转化、指导功能;已经完成机构整合的教师发展中心,要突出教研业务板块,使之在业务工作中相对独立,成为诸多业务中最重要的业务。尚未建立教研机构的非建制区和不设县的地级市所辖各镇应当建立教研机构。要按照教研机构功能定位和编制保证其办公场地,完善设施设备。
    2.增加教研机构编制数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课程方案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配备足够的教研机构编制,力求达到43名的“学科学段配齐配强”,使各学科各学段和各专门教育均配有高素质专职教研员;确有困难的可先达到“学科配齐”,然后在不太长的时间里达到“学科学段配齐配强”。要充分兑现已有的编制数,同时从中小学总编制数中调剂补齐教研员“学科学段配齐配强”编制数。
    3.从根本上解决教研机构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要求,切实保障专职教研员编制真正全部用于教研员岗位,着力解决教研员编制被其他部门长期占用、在编不在岗或者长期混岗等问题,同时也解决从基层学校长期借用、借调在岗不在编教研员问题。
    4.强化教研机构定位和职能职责。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研机构的定位和职能职责的正确认识,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创造条件充分保障教研机构和教研员全面履职尽责。
    (二)大力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教研员准入、转换与退出机制。要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按照准入条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良好、教育观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优异、教研能力出色、擅长组织沟通、富有团队协作精神的教师进入教研队伍。探索制定《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标准》,对标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建设一批能带动基础教育教学科学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卓越教研团队。激发教研队伍活力,优化教研队伍结构,兼顾年龄、学科、学历学位、性别、职称、工作经验等因素,让教研队伍结构优化,充满生机活力。对教研员尝试定期换岗制度,通过到学校任教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让教研员既懂教学又通管理、既善教学又长研究、既个体优秀又能带领团队、既保证个人发展又能促进区域整体进步。强化教研队伍管理,要强化激励与规制,充分调动全体教研员迎接新理念、新内容、新技术、新方法的主观能动性,更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有效指导教学、教研创新,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优化教研队伍专业发展机制。要健全教研员研修制度,常态化、普及化、高端化、多样化开展省级与国家级教研队伍研修活动,将其纳入教师国培、省培计划,促进教研员专业成长。着重推进县级教研员能力建设,搭建省级、地级以上市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实施县级教研员能力提升项目,为县级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县级教研员专业成长创造更多条件。加强机构间的协作交流,促进教研机构与全国一流教科院(所、室)、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合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会、工作坊和跟岗锻炼、访学进修、合作课题研究等形式,促进教研员业务知识更新、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养发展。构建学习型教科研组织,支持教研员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支持教研员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奖。
    3.完善教研员待遇保障机制。要改进激励机制,对适用的教研员,可选拔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岗位。教师队伍晋升、评优、奖先要把教研员纳入其中,使教研员有机会获得各级各类荣誉。教研员是从教师队伍中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教研员应该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的职称晋升机会,要完善职称评聘机制,大幅提高教研机构高级职称占比。要明确教研员职能定位,尊重教研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减少非专业性事务工作,确保教研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本职工作。要按广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2017年下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和改善县(市、区)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专职教研员待遇,出台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对聘用条件、培训、待遇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4.推行教研工作下沉机制。要建立教研员业务与学校教学、教研一线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教研工作重心下移,促进教研员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之中,做到熟悉课程、教材、教法、评价,了解学校、教师、学生所需,将教研工作深植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要重视学科教研组建设,健全学科教研组作为集教学、科研、管理于一体的基本单元,使教研组直接促进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推行县级建立由专职教研员牵头,兼职教研员、备课组教师等组成的扁平化教研工作格局。要强化校本教研,立足学校实际,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为重点,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系统化,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学校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三)大力加强教研经费投入
    1.着力加强教研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教育事业经费预算,保障教研经费随教育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增加,确保教研机构日常运转和各学科教研活动特别是开展重要教研课题研究的经费需要。教育督导评估要把“确保教研经费投入”与“建立健全教研机构” “建立健全教研队伍”一并作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作为是否真正重视教研工作、是否推动落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指标来衡量。
    2.切实优化教研经费支出结构。从经费结构来看,目前教研仍以培训、考试评价等传统教研方式投入为主,课题或项目研究的投入较少,亟需推动教研工作从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建立起基于问题、基于数据、基于事实的教研新范式。为此,需要充分重视课题或项目研究并加大投入,还要对学校开展教研工作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助力基础教育教研创新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
    3.积极加大教研资源协作力度。珠三角地区聚集了较多的优质教研智力资源,获得了大量的教研投入,要鼓励其主动承担更多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把人才资源、优秀成果、成功经验辐射推广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针对区域间、城乡间教研实力、教研水平差异,要加大线上优质教研资源开发投入力度,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区域、城乡间经常性的课例研磨、学科研讨、课题研究、教学资源研发,加快实现全省优质教研资源共建共享,引领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要转变师范类高校、师范类专业发展方向,更多地与基础教育一线紧密相连,建立学科专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命运共同体。鼓励支持建立各级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基础教育学术团体,凝聚广大教师投身于繁荣发展基础教育科学体系、理论体系、实践体系。



    作者简介:
    汤贞敏,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副厅级干部,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宏观政策;
    张林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评价;
    曾令鹏,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学教材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基础教育数学教学。
    本文原发表于2021年第2期(上半月)《教育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