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估室

撰写时间:2016-02-21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一、工作职责

    协助省教育厅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工作、办学水平、办学效益、选优定级等评估(评审)工作,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研究和专业培训。

    1.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和教育评估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借鉴国内外教育评估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丰富和发展教育评估理论与实践。

    2.参与研究制订教育评估政策和各级各类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参与教育质量监测、保障工作。追踪和分析教育质量保障、教育评估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协助省教育厅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协助办公室做好有关简报的组稿工作。

    3.协助省教育厅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工作、办学水平、办学效益、选优定级和专项资金项目等的评估(评审)工作。承担区域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评估;承担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等级评估和办学水平评估;承担职业院校的等级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及其他单项评估;承担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资格评估;承担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以及科研工作等其他单项评估;协助做好相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

    4.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评估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育评估专家的遴选、培训、使用和退出机制。

    5.宣传教育评估政策,发布教育评估信息,协助省教育厅通报教育评估结果。

    6.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评估项目的培训和咨询服务,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提供评估业务指导和服务。

    7.按规定开展教育评估(认证)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8.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教育评估科研项目研究。

    9.承担上级安排的、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合作的、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有关工作。

    二、现职人员

戚务念(主任)、莫玉音、詹斌、刘景容、贺蓓蓓、万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