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项目“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及评价公告制度研究”结项
撰写时间:2016-12-01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 浏览量: |
11月30日上午,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项目“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及评价公告制度研究”结项报告会,在省教育研究院学术报告厅举行。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主任赵学勤研究员、上海教育评估院原副院长陈效民研究员、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彭钢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罗晓奔教授、华南师范大学张敏强教授组成的评审专家组,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处长邵子铀等出席会议。会议由省教育研究院院长汤贞敏主持。
会上,项目负责人、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副主任许世红从项目背景、主要任务、研究团队组建及研究推进情况、主要成果、主要问题、后续研究规划等六个方面作结项汇报,项目组成员胡中锋教授、张崇岐教授、李燕强教授、张一平副教授、郑海燕副教授从不同角度作了重要补充,邵子铀处长也就有关情况作了说明。专家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项目组逐一回应,专家组最终形成评审意见。
专家组认为,项目研究定位准确、设计科学、团队结构合理、成果丰富、成效显著,已按照省教育厅立项要求完成了项目研究系列任务,达成全部研究目标;在我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研究和实践上有创新和突破;项目成果集中体现为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系统,该系统已经具备在区域范围内进行试验的各种条件。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结项,并建议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大投入,在后续的试验中进一步优化监测标准、完善监测工具和监测系统、丰富监测报告和分级诊断报告,建立适合广东省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模型,加强结果解读与使用培训,充分提高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
邵子铀表示,专家组对项目研究的肯定与意见建议,使我们更加坚定了将项目研究成果用于实验的信心,在随后的地市层面实验过程中,要宣传推介本项目,提高普通高中对项目意义和作用的认识,推进项目在更广范围顺利实施。
汤贞敏在会议总结中对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及评价公告制度研究,扩大实验范围,完善研究成果,巩固提升研究成果;二是加强研究成果检验,形成具有更高科学性、更强操作性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加强转化应用,推动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三是总结经验,继续发挥省教育研究院在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联合多方力量,加强交流合作,强化协同创新,致力于打造一流新型教育智库。
(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