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四批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的函

撰写时间:2020-11-17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省教育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实验基地学校,省银校对接金融教育试点学校:
    2017年以来,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协创中心”)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联合在幼儿园、中小学启动财经素养教育专项研究,从省级层面为学校搭建实践沟通合作平台,推动财经素养教育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第四批“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名额
    (一)申报条件。申报学校应有浓厚的教研、教改氛围,教科研组织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研究,在财经素养教育领域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有强烈探索意愿。
    (二)申报名额。广州、深圳原则上各不超过10所,其它地级市原则上各不超过8所。各地级以上市推荐学校中至少包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学校各1所。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一)学校申报。学校根据现有师资力量、实践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兴趣等,从《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简称《指南》)中选择1个课题,填写《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申报书》(附件2,简称《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递交所属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
    (二)地方审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组织专家审查申报学校的相关材料,在审查通过后的学校《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向省教育研究院报送。各地报送的学校申报课题尽量覆盖《指南》全部课题方向。
    (三)省级认定。本院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学校的全部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院务会议审议,对达到条件要求的学校授予证书。
    (四)报备确定。本院将各课题学校及相关课题研究规划报协创中心备案。征得协创中心同意后,由协创中心授予“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基地学校”证书。
    三、材料报送说明
    (一)材料要求。各地报送材料包含两部分:1.《地市推荐学校名单一览表》(附件3);2.每所申报学校的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2份(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佐证材料1套。
    (二)报送地点。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将纸质申报材料于12月15日前统一寄送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410室,邮编:510035,联系人:莫老师,电话:020-83525471);电子稿(word版本和PDF盖章版本)请发邮件到jiaoyupg@126.com(主题请注明:**地市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课题学校申报材料)。
    四、课题研究与管理
    (一)研究周期与经费。本批课题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经费由学校自筹。课题学校应成立专项课题组,严格遵循课题研究规范,围绕核心内容认真开展研究和实验,做好过程记录,及时总结反馈,力争形成高质量成果。
    (二)专题研讨、培训与交流。协创中心和本院每学期将按照专题组织系列研讨活动,并邀请国内外专家定期开展财经素养教育专题培训,组织省际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经验交流。课题学校必须派课题组成员参加专题研讨、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研究管理。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学校校级负责同志,应积极与省教育研究院进行工作沟通与协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抽查鉴定情况属实,将取消课题学校资格,收回“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基地学校”证书。
    1.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无经费保障,不具备相应研究条件;
    2.研究周期内3次不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财经素养教育专题研讨、培训与交流活动;
    3.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与实验工作推进缓慢,没有新进展且效果不佳,未达到规定要求。
    五、其他事宜
    请各地积极组织学校申报,认真对申报学校加以遴选。附件可登陆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网站(http://gdae.gded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 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课题研究指南
          2. 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申报书
          3. 地市推荐学校名单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