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南方教研大讲堂”系列教研活动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1-07-12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推动广东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教研工作转型发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和教研队伍,发挥教研支撑作用,擦亮我省教研品牌,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方教研大讲堂”系列教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标
(一)建设示范性教研平台。组织实施系列主题教研活动,强化教研交流与合作,探索新时代教研活动实施新机制、新路径,丰富教研内涵、推进教研转型与创新。
(二)推进教学教研成果交流与应用创新。大力推广全省各地、各中小学校和教师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考试评价改革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成果,创新教学教研成果应用推广方式,助推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教研共同体发展与品牌建设。深入推进教研基地项目建设,推广教研基地等教研团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促进教研共同体协同发展,探索示范性与领航性教研共同体生成、建设和发展机制及路径,形成广东特色基础教育教研品牌。
二、活动内容
围绕广东基础教育(含幼儿园)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聚焦问题,以学科育人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为主线,全年遴选和组织40期系列教研专题,注重教研专题间的广度延展性和深度连续性。每期具体教研专题和内容请关注各期活动预告和宣传。
三、活动形式
(一)多方联合,协同推进。活动将组织和邀请省内外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积极创新,研究与实践能力强并形成较好成果的教研基地负责人、教研员、名教师、名校长及高校专家等组成教研团队共同参与。
(二)创新方法,深度融合。活动将通过专家专题报告、教学教研成果汇报、精品优质课例(案例)展示、教学教研学术研讨沙龙等形式灵活开展,并结合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和融媒体等信息技术新样态,线上线下融合进行,探索示范性常态化主题教研新模式。
四、活动组织
(一)组织单位
活动指导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单位为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技术支持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广东省电化教育馆)。活动将结合各期需要,组织相关地市教研机构、省级各类教研基地、中小学校或其他教育教学机构等专业力量共同参与。
(二)参与对象
1.现场参与人员。根据每期活动场地和活动实际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与。
2.在线参与人员。全省各级各类教研员、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及其他相关人员通过有关网络平台在线参与。
(三)在线参与方式
1.关注预告。可通过以下方式关注各期活动预告:(1)关注“广东教育研究”微信公众号,点击“南方教研大讲堂”专栏,获取大讲堂每周活动预告及更多精彩内容。(2)可通过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zy.gdedu.gov.cn观看预告。(3)关注“教育PLUS”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导航条“教育直播”,进入“南方教研大讲堂”频道界面,点击“频道介绍”查看每月课程内容;也可进入每一讲直播间,点击功能键“本月课程”查看。
2.观看直播。可点击每期预告栏中提供的网址或二维码观看。
3.观看时间。每周五14:30—17:00(原则上每周一场,具体时间、内容见每期预告),或根据各期预告时间观看。
五、其他事宜
(一)精心组织。请各地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电教站(馆)、信息中心根据各场次内容,安排各县(市、区)相关学科教研员和电教站(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安排好时间、场地及设备等,以县(市、区)、镇街或中心校为网络教研点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和教研员集中观看。
(二)尊重权益。省教育研究院为受邀主讲专家颁发参与活动证书,并将各期活动的音频、视频、文本和数字化媒体资料放到省教育厅指定资源平台供全省教师免费学习使用。
(三)活动保障。大讲堂系列活动专家费(含申报材料评审费、主讲专家授课费、交通差旅费、食宿费等)、网络互动平台搭建及直播技术支持费用等由省级专项经费支付,线下观看人员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活动联系人:省教育研究院教学教材研究室王琳珊,电话:020—83339451,18926133113;省教育厅事务中心梁钊贤,电话:020-84409807,15521333512。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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