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撰写时间:2021-10-21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 浏览量: |
经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下属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供应商遴选工作及评委小组投票评选,拟定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下属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供应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7 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该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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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