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学项目式学习案例评审结果公示

撰写时间:2022-01-11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结合省教育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推进需要,我院组织开展中小学项目式学习案例征集活动。共收到5个专题共789项项目式学习案例。经专家评审,遴选出拟评为优秀案例492项,其中一等优秀案例82项、二等优秀案例170项、三等优秀案例240项。现将有关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2、3)。公示期从1月11日至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个人来函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来函必须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必须具体真实,否则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省教育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室705室,邮箱:mubc@gdedu.gov.cn,联系人:牟老师,电话:020-83525417。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项目式学习案例拟评为一等优秀案例名单

          2.广东省中小学项目式学习案例拟评为二等优秀案例名单

          3.广东省中小学项目式学习案例拟评为三等优秀案例名单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