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2-09-29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 浏览量: |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和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109号)和我院《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院〔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省教育研究院门户网站下载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3)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我院网上公示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13日。公示结束后,由各单位汇总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填写《评委会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4),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对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22年10月25日前报送我院(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邮编:510035),联系人:贺蓓蓓、梁燕飞;电话:020-83199808、83303412。
附件:1.2021年度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