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在基础教育中有效实施的困难与对策

撰写时间:2013-12-09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谢绍熺

任何一项评价都必须解决这五个方面的问题:1.为什么评价?2.谁来评价?3.评价谁?4.如何评价?5.评价什么?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对这五个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要在实践中有效实施,却会遭遇重重困难。

一是理念方面的问题。推行素质教育的口号喊了近二十年,新课程也实施了十多年,但素质教育主张的人才观、质量观、评价观并没有在教育家、政治家、教育工作者、平民百姓之间达成共识。到目前为止,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分数就是一切”、“考试是唯一”的观念仍然大行其道。

二是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交集的问题。教基二[2013]2号文规定“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注重促进学校建立质量内控机制,改变过于依赖外部评价而忽视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的做法。注重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带来的问题就是学校老师、校长既是评价对象又是评价主体,不同角色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信息采集的客观性、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是评价内容方面的问题。教基二[2013]2号文规定,评价内容要涵盖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5个方面内容。而学生的道德水平、艺术素养、兴趣特长却是很难用简单便捷的方法进行评价鉴定的。

四是评价的方式方法问题。教基二[2013]2号文要求,要通过直接考查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评价,辅之以必要的现场观察、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学生成长记录、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等成果和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机构的评价工具。这要动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学校、教师、家长等多方面的力量,要同时运用测试、问卷调查、现场观察、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多方面的方法,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对经济落后、人员缺编的大部分地区,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五是评价结果的运用问题。评价结果是用来选拔排序、问责奖惩,还是用它来诊断补救、促进公平与发展?这是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教基二[2013]2号文要求,要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评价考核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但一旦把它变成“高利害”的东西,就会导致弄虚作假!

如何解决这些难题?笔者认为:

第一,开展“教育为了谁”,“教育评价为谁服务”的大讨论。澄清教育哲学方面的一些模糊认识,让教育家、政治家、教育工作者、平民百姓在人才观、质量观、评价观上达成共识。本世纪初开始的这一轮课程改革,它倡导的新理念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其原因很多,但平民百姓和行政首长不理解、不接受恐怕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来判断和评价教育质量,以它来进行选拔排序、问责奖惩,其结果是“应试教育扎扎实实”。

目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教师慰问信精神,在全社会开展一场“教育为了谁”,“教育评价为谁服务”的大讨论,像当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那样,让各种群体充分发言,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让我们的教育家、政治家、教育工作者、平民百姓都认识到: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我们必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正确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落实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这样,就可以为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奠定一个思想基础。

第二,精心组织,有效调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问题,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评价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不同角色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信息采集的客观性、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问题的解决:一靠制度,二靠监控。

制度包括实施方案与章程、公示与咨询申诉的规定、评估与问责制等,对每个主体的责权利以及运作的程序都作出详细、清晰而科学的规定。监控就是监督和调控,监督包括学校内部的监督和学校外部的监督,学校内部监督的主体可以并且应该是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学校外部监督的主体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家长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在制度建设和运作平台设置时要充分考虑并切实保障各监督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监督运行有效。调控既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控也包括学校的自我调控。调控的内容包含评价机制的运行和各个主体的责权利。

第三, 构建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机制,实时报告与抽样检测相结合、外部监测与内部监测同时进行。

学生的道德水平、艺术素养、兴趣特长很难用简单便捷的方法进行评价鉴定,但不等于不能评价,可以通过行为观察、调查问卷、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进行。这就需要实时报告与抽样检测相结合、外部监测与内部监测相结合。

实时报告就是学校的即时报告,抽样检测是省和市的抽样检查。外部监测即学校之外的外部力量进行的检测、诊断。内部监测是学校围绕教育目标而展开的积极主动的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

构建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机制,就是由省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组织专业力量根据指标体系研制监测工具、提供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强监测指导。市负责监测的组织实施以及监测队伍的建设。县建立信息技术平台,负责对全县所有学生的有关数据的实时采集、整理、上报,还要对学校内部的监测进行监督和指导。学校负责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要求班主任在学期初对班上学生数据,家长数据进行初始化(录入、修改);给学生进行自评互评分组;指导和督促学生进行月评;发布班通知、广播,吸引学生关注;对学生进行学期总结性评价录入;班级常规落实进行及时评价(如交通安全情况,卫生值日情况、仪容仪表等);向家长宣传新的评价系统,与科任协调好学生事件、评语的录入问题;成立本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为相关任课教师,并有学生代表参加,负责具体组织班级评价工作。要求科任教师负责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课前准备、举手情况、回答问题、练习等)、作业情况、文明礼仪、考勤情况等进行记录;对学生的各类比赛、竞赛成绩进行录入;对学生第二课堂的表现进行记录;在每次测验后以及期末考试后录入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评语添加;特别要求体艺老师重点关注学生的体艺特长进行记录评价,体育老师要完成每学期一次的学生体能测试项目数据录入工作。

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机制的建立,可以将监测的内容任务分解给各个主体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实施,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它的难度。

第四,注重发挥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功能,尽可能降低它的“高利害”性。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我们的评价,既要有标准参照评价,又要有个体内差异评价,还要对各地区进行常模参照评价。标准参照评价是绝对评价,表明教育质量的现状离目标值的距离;个体内差异评价属自身发展评价,表明学校自身的进步情况;常模参照评价是就全省的实际对各地区进行比对评价。二是不将评价结果与学校教师、校长的利益直接挂钩。要严格执行教基二[2013]2号文的规定,不针对学生个体进行评价,不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统考统测,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分项给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综合评价报告要注重对学校优势特色和存在的具体问题的反映,不简单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总体性的等级评价。这样就可以降低学校老师、校长弄虚作假的利益驱动力,为保障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客观性奠定基础。

[该文发表在《新课程研究》2013年12期

刊号ISSN1671-0568/CN42-1778/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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