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正义视角下乡村教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策略探析

撰写时间:2019-04-28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席梅红 广州 510035

   摘要:乡村教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从关系正义的视角,目前社会资源在城乡教师之间的配置情况是有失公平正义的。研究在辨证地分析乡村教师、乡村教育和乡村发展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试图搭建一条清晰的基础性文化资源均等-发展机会相当-社会物质资源平等占有的教师社会资源正义分配框架,通过让乡村教师体会到被尊重的职业获得感,建立竞争性的乡村教师动态补充机制,鼓励乡村教师成为专业发展的决策者和参与人,还乡村教师文化自主权,实施城乡教师工资差异分配机制等有力举措,帮助乡村教师重建尊严、主体、权利、角色和职业地位。通过关系调节,使乡村教师占有社会资源达到一种相对正义的状态,吸引更多的仁人志士扎根乡村大地,激励乡村教师坚守乡村积极奉献,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高素质、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关键词:关系正义  乡村教师  社会资源

                      

基金项目:2018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支持体系研究”(项目编号GD18CJY1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室研究员,主要从事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政策方面的研究。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各国普遍存在乡村教师队伍数量短缺、紧缺学科教师不足,教师综合素质较低及如何有效留住合格教师,特别是如何满足偏远农村地区对优质师资需求的共性问题。[1]在我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乡村教师队伍也成为新时代的重要责任和使命,乡村教师队伍一直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难点、薄弱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依然是优质师资的严重短缺的问题,[2]《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明确提出“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重点提出要“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振兴乡村,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村教师队伍是重要的人力支撑。办好农村教育,关键在乡村教师,乡村教师强,则乡村教育强;乡村教育强,则中国教育强,[3]乡村教师在对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资源的占有过程中,尤其是在专业发展的机会方面,都与城市教师存在一定差距,因特殊区域限制,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对乡村教师来说是不公平的,在一定程度上也严重制约了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和积极性。在此,希望借助关系正义论来对此问题展开探讨。
   一、关系正义
    对正义的论述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罗尔斯,他提出正义的两个原则,一是 “每个人对最广泛的基本自由均应拥有与其他人相应的均等权利”,二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均等应这样安排, 使它们(1)合理地符合每个人的利益;并且(2)所依系的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4]为了更好地兼顾公平,罗尔斯提出了伟大的差异分配原则,希望在效率原则下的分配还要兼顾满足弱者的利益, 提出“实质的平等难以实现的弥补, 是以满足在社会上处于最不利地位者的利益为前提。”[5]根据罗尔斯的第一个平等自由分配原则,我们赋予所有获得教师资格的教师基本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所有教师都被均等地对待,《教师法》为所有教师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要求履行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完全平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利用差别原则, 国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乡村教师提供生活补助。这种资源分配正义论着重从物品分配视角去探讨现实中的教师资源分配问题。从表层来看,乡村教师合理占有了物质资源,根据工作情况获得了自己的“应得”,但是,不公平和非正义的现象仍然在教师占有社会资源中有所体现。在此,利用关系正义论做深入探讨,将更有益于对乡村教师社会资源配置问题本质的把握。
    近年来, 关系正义论开始被西方学者所重视,从关系的角度去定位正义,更关注人际互动层面的社会关系正义,[6]质疑单纯从关心物品分配的角度去阐述正义存在的漏洞。[7]其典型代表人物是美国哲学家I.M.扬( Iris Marion Young)。扬明确指出分配正义“忽视了决定物质分配的制度背景”和“无法处理非物质物品和资源的问题”,[8]他提出从关系的角度去理解社会正义,看到一些在分配正义视野没有考虑到或者忽视了的问题, 如决策制定程序、劳动的划分和文化等。[9]扬提出多层次的关系正义概念架构, 认为社会不公平的现象是可以归因为“压迫”的存在所致,这种压迫体现在剥削、边缘化、无权、文化帝国主义和暴力五个方面,这个概念架构非常好地描述了分配关系领域不公平及非正义现象的表现形式, 把它运用到教育领域中分析不公平的现象是个理想的选择,[10]将关系正义迁移于探究乡村教师占有社会资源问题也是比较好的选择。
    二、关系正义视角的乡村教师社会资源配置现状分析
    依照关系正义论代表人物扬所描述的关系正义概念框架的剥削、边缘化、无权、文化帝国主义、暴力五个方面来具体分析社会资源对乡村教师配置方面的现状。
    (一) 从剥削来看,乡村教师占有社会物质资源较少。
现代社会中,劳资剥削在教师资源分配领域是不存在的, 但是,各种政策对城市教师更加有利,城乡教师间的不公平被视为新形式的剥削。这种不公平主要通过收益分配来表现,收益分配包括收入分配和利益分配。在收入分配方面,我们的政策导向是工资收入水平相当,但事实上城乡教师经济资源占有差距悬殊,城乡教师待遇差距显著,[11]经济资源的占有可能最容易凸显资源分配公平与否,乡村教师的经济收入偏低。[12]近年来,国家经过多种措施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但还未达到乡村教师期待的水平。相对城市教师,乡村教师工资与过去相比收入满意度有所提升,但对目前工资收入整体呈不满意态势,[13]“90后”乡村小学教师对目前的工资待遇总体上不太满意。[14]在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地区乡村教师拥有实际收入水平与城市教师存在一定差距,若从工资收入+住房等固定资产情况评估,乡村教师的经济状况更是远远落后于城市教师。因农村经济落后使城乡教师使用的教育软硬件设施设备差距也非常明显。城市以其高待遇垄断了优秀师资,以其高投入提供了高水平教学基础设施和教学仪器。[15]乡村学校各类教学硬件设备和教学仪器不齐全,乡村教师可以使用的高水平的教学软硬件设施及教育教学资源较少,方便性差。在切身利益资源占有方面,乡村教师子女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比城市教师子女要少得多。在一定意义上来说, 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配是一种收入和财富的提前分配。根据中国的传统,乡村教师身为父母,奋斗的动力大部分源自子女,孩子的未来就是父母的希望。乡村和城市的差距为大家呈现了乡村学子升入重点高校的几率越来越少的现状,乡村教师因为工作和生活所限,很少能够将孩子放到条件更好的城市读书。乡村教师拥有较少的文化资本,没有能力为其子女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有些在其子女接受教育方面几乎难以有任何作为。大城市、高学历、高收入和从事优势职业者的子女占有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机会,[16]因此,乡村教师子女占有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则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机会占有不同导致最终的命运也将区别很大,因为农村背景,剥夺了乡村教师子女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部分主动权。
    (二)从边缘化来说,优质社会资源辐射乡村教师较少。边缘化是资源分配中最常见的关系不公平了,边缘化的现象也广泛地存在于乡村教师队伍之中, 成为束缚乡村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原因。现在乡村教师最大的抱怨是:他们地处贫穷偏远的地区,没有人会真正关注他们的处境、关心他们的成长。[17]任何社会, 不同个体所处的社会地位、所拥有的社会身份是不同的。布迪厄认为社会是由一个个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一个“社会小世界”就是一个场域,场域内存在力量和竞争, 而决定竞争的逻辑就是资本的逻辑,个体所拥有的“资本”数量与性质直接影响着他所占据的社会空间。[18]乡村教师就是一个“社会小世界”,他们因为拥有较少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使这一群体具有较小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而且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容易被边缘化。如,目前的各种资源,各种名师评选、教师职称评审,尽管政策提议向乡村教师倾斜,但事实上材料同等审理,乡村教师明显处于弱势,使得乡村教师中名师较少、高职称的教师也不多。教师专业成长的标准参照基本是城市教师,目前教师培训“城市中心”取向的趋同发展模式,使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低效,[19]乡村教师职务(职称)晋升难,评职称、评优等机会相对较少,业务培训忽视与发展需求不合,专业发展内容不切实际,缺乏经费支持等等,使乡村教师自我发展动力不足、困境重重。对比城市教师,由于位置偏僻和经费限制,图书期刊内容陈旧,缺乏电子信息平台,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机会较少,乡村教师及时获取专业信息和专业发展资源也非常有限。 
    (三)从无权来看,乡村教师丧失职业主动权和选择权。目前,一些人士为教师呼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社会地位本来就不高,乡村教师常被认为是社会地位低下的职业,根本没有任何话语权,他们自己认为是非重要的群体。与城市教师相比, 乡村教师的状况符合扬的“无权”的论述:他们缺少自主、地位和自我感觉, “无权参与决策自己工作和生活, 只能被动地执行中产阶级的命令”。[20]尽管现代国家在大力推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但因为乡村学生大量流失,乡村教师自己才华无处施展,感觉处于被闲置状态,生命存在的价值无法体现,在这种状况之下,“他们无法发挥自己的能力, 在个人选择、判断是非上丧失了主动权, 所以他们依然会感觉到自己是无用的、让人烦的和缺乏自重的”。[21]而且,从社会流动的角度来看,乡村教师被剥夺了职业上的选择权。社会主流的趋势是从下向上流动,而从城市向乡村流动的则较少,而向上流动极为困难。乡村教师因为基础较为薄弱,多数不得不停留在原来的境地。个体接受教育的层次与获取资源的情况存在正相关。一个人接受了较高水平的教育,将会获得较多的政治、经济和其他资源,得到更多的社会发展机会,结识的同学和朋友也会更多,形成的人脉关系对个体事业拓展很有帮助。[22]然而,一大部分民转公、大批的中师身份毕业的乡村教师,交往的群体不但少而且层次也比较低,社会发展机会较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在事业发展上的选择权。
     (四)从文化帝国主义来看,乡村教师所拥有的乡村文化常被社会主流轻视。扬提出,在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会推广其文化作为社会主流文化, 在这个过程中, 他们会排斥那些不占统治地位的群体的文化, 标签他们为不正常和次要。[23]乡村教师在生活方法、文化上都无法获得和城市教师一样的认可和尊重。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乡村的土地在被城市一点点侵蚀,经历历史沉淀的传统文化也变得面目全非。社会有一种标签文化,在人们头脑中有这样的观念,“乡村文化是野蛮低俗的, 都市文化是精致向上的”观念,将农民和乡村文化边缘化,于是都市文化就天经地义地地进入了教科书。进入后工业社会, 市场竞争主要是知识、信息和人才的竞争, 文化资本成为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24]在以物质主义、消费主义为代表的都市文化的强力挤压下, 广大农村地区原有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观日趋分崩离析, 被解构得支离破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文化被视作落后的、保守的、无意义的, 是必须加以彻底摧毁和改造的。[25]在现实生活中,乡村教师经常感到自己不被认可, 并被主流文化排斥在外, 很难融合进去,还会形成一种“双重意识” :主流的文化意识和他们自己本身的“次要”的文化意识, 当他们不愿意将自己的文化和主流文化协调时, 这种文化意识上的矛盾就会产生。[26]由于外来文化对乡村文化的冲击与介入,乡村教师生活面临严重的文化冲突,“在这种文化语境中,乡村教师在专业身份、文化身份、社会身份和个体身份方面出现了严重的认同危机。”[27]
    (五)就暴力层面来看,乡村教师在精神上感到孤独与无助。乡村教师承受暴力困扰在目前社会是不存在的,但乡村教师成为教师中的弱势群体。根据常识,社会在多数情况下会忽视弱者,让弱者感受到孤独和无助,类似于一种精神上的压迫。相比城市教师,乡村教师面临着更重要的生命价值的追问。受城镇化进程的严重影响,昔日乡村学校热闹非凡的状态已荡然无存,温馨的教室现在变得寥寥无几,少数教师带着少数留守乡村的学生在农村接受教育。乡村教师面对自己的学生大批大批流向城市,几多苍凉在?这是对乡村教师人生存在价值的严重考验,同时对乡村教师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压力,会猜测是因为自己不够优秀无法挽留这些孩子,因此会产生不被重视、被抛弃的感觉。在教师招考过程中,尽管城市和乡村要求教师的学历要求是一致的,但最终的结果是:乡村所招教师普遍学历更低,素质也不如城市所招教师优秀。被招聘到乡村的教师也感觉到是因为自己不够优秀迫不得已才到乡村就业的。长期坚守在乡村和新加入乡村的教师的认识是一致的,认为总是比城市教师处于弱者的地位,这种感受也会影响到他们对职业的态度。乡村学校学生学习意愿不强烈,家长外出打工对孩子学习无力监管,教师深感没有教育后援。教师在工作中体会不到成就感,直接影响乡村教师的专业情意,导致专业发展动力不足。这样下去乡村教师很容易出现情感的衰竭和生理能量的耗尽,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水平的发挥,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和教学质量低下。[28]
    三、关系正义的乡村教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辩证全面地分析乡村、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从以上关系正义的视角分析来看,乡村教师在占有各种社会资源的过程中还是缺乏正义的。如何实现教师之间社会资源的公平优化配置,让资源不是有利于部分乡村教师,而是有利于所有的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首先需要明确教师资源公平配置的基础,正确分析乡村、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大家普遍认为乡村教师素质较低,乡村教师最大的先天不足就是学历不高,而且出身较低,这已成为社会大众公认的事实。我国从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乡村教师大部分都学历比较低,大量民办教师构成农村基础教育的主要力量,民办教师通常都为初中或高中学历。直到21世纪初,新招录的乡村教师都是专科或者是本科学历,乡村教师学历低的现象才得到较大程度改变,但因扩招,使得招录的毕业于地方本科院校的农村教师通常也被看作 “低学历”。[29]但是,大家有否深入思考过,是否乡村教师学历低就无法成为优秀教师。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和正在进行的美丽乡村建设我们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乡村教师未必一定需要高学历。城镇化进程使城市建设加快,大批人才支援城市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冷落了乡村发展,或者说乡村变化已赶不上城市变化的速度,各方资金聚集城市,使城市瞬息万变。对于我国,农村占大部分,要带动农村整体繁荣,则需要更多的财力、物力、人力。乡村教师目前的专业发展现状是城镇化进程的产物,目前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情况基本能够初步满足乡村孩子接受公平教育的需求,只是城镇化进程冲击了这种可控局面。因此,并不是乡村教师素质低,担负不了农村教育的发展需求,数量上都难以补充,更难奢求质的高标准,是社会的发展让乡村教师的存在变得势单力薄,让他们难以承受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之重任。
    我们试想,假如真的是在目前状态硬性条件输送一批高水平大学优秀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农村教育问题尤其是农村师资建设问题就能够妥善解决了吗?未必这么简单不说,同时还将带来一系列问题。将高端培养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支援到农村,让他们在学生数极少的小规模学校工作,就一定能够比目前在岗的乡村教师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将优秀人才放置于乡村,社会为他们自身的专业发展创造的条件怎样,社会能够对他们自身的成长承担起责任吗?目前乡村教师的变化是应农村学校教育的变化而变化的,不是因为农村教师疏远了农村教育,而导致乡村教育落后,是因为乡村变迁,使乡村教师面临生活的困境和职业的压力,不得不对职业进行重新选择。以目前乡村教师“逃离”乡村为例,他们不是不愿承担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而感觉是乡村疏远了他们,他们需要努力追逐实现人生的梦想,响应祖国形势的召唤,通过努力拼博走向城市,在精神上成为传递正能量的典范,引领乡村留守儿童努力读书、自立自强,用实际行动诠释在新时代读书依然是乡村学子摆脱农门的最佳途径,读书不但可以改变命运,而且唯有读书才能更好地改变命运。乡村教师不是职业倦怠的代表,他们不是没有追求、不愿意成长,而是目前提供专业发展平台、内容和途径都不适合他们的发展需求。因此,我们要辨证地分析乡村、乡村教育与乡村教师关系,这将有利于我们进行政策的制定,而不是脱离现实处境凭空去制定政策。我们需要一个途径充分认识乡村教师,走近乡村教师,客观地看待他们的处境,给予乡村教师客观的评价,充分认识到乡村教师不是低水平、低素质、职业倦怠的代表,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他们为乡村振兴、社会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从历史纵向发展来认识乡村教师的贡献和价值,正是这样大家认为素质低的乡村教师在支撑着我国农村的伟大教育事业,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培养了无数农村出身的孩子,使他们成为国家各行各业的杰出人才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栋梁。
    四、关系正义的乡村教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框架搭建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计划,促进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专业发展动力,我们还是需要下大功夫,从关系正义的角度建立一种分配正义的教师资源配置框架。分配正义是支配人类分配活动的核心价值观念,它意指人类在分配物质财富、政治权利、发展机会等社会资源的过程中总是把最大限度地体现分配的公正性当成最高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30]社会资源对乡村教师来说属于重要资源,怎样配置这些资源才是正义的呢?对于教师个体来说,在追求利益价值取向上往往都期待正义的天平朝利于自己的方向倾斜,但如果社会资源完全基于个人利益需要来分配,教师间社会资源的配置都可能变成个人之间无休止的竞争过程。我们需要让社会资源利于所有的教师,在城乡教师之间合理优化配置,使分配正义的天平在所有教师面前达到平衡,社会资源的分配并不有利于某一个教师,而是有利于所有教师。建构关系正义的教师社会资源分配框架,需要在以上正确了解教师资源公平配置的基础之上,理清分配过程,建立清晰的城乡村教师均等占有基础性资源-拥有同等发展机会-平等占有社会物质资源的正义分配框架。“正义不是对任何人类社会的描述,而是激发对现存社会的改进的一种理想,”[31]我们优化教师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情况,不是为了追求社会资源在教师之间的一种绝对的正义分配,而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仁人志士到乡村扎根农村大地,有效激发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激励乡村教师积极奉献乡村教育事业,促进乡村振兴,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高素质、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一)教师资源公平配置的起点:城乡教师享有均等的社会基础性资源
    保持人最基本尊严的就是能体面地生存的资源,要实现分配正义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好基础性资源的分配和保障工作。[32]在温饱问题解决的基础上,保证乡村教师体面的生活着的社会基础性资源,包括所必须的安全、医疗、住宿等基础性资源,也就是沃尔策提出的“社会承认的需要”,我们在配置这些资源方面要努力做到城乡教师之间平等。对乡村教师说,这些“社会承认的需要”是他们生活的必须,从国家政策层面来说,这些资源属于公共供给,应该由社会来供给。公共供给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类,一般公共供给是指只能共享而不能分给个人的东西,即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公交系统、国家公园、大众传媒、学校、博物馆等等。特殊公共供给是指实际上分配给个人成员的东西,即各种各样的消费品,如食物、衣服、住房、医疗甚至金钱。[33]在关系正义的视角下设置公平正义的教师资源分配框架,就要充分考虑乡村教师在休闲娱乐设施、交通安全、住宿、医疗卫生等社会基础性资源方面的公平配置,为乡村教师安于乡村、乐居乡村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教师资源配置公平的关键: 城乡教师享有同等专业发展资源
    乡村教师具有较强烈的专业发展需求,适应发展需求就需要公平配置相应的专业发展资源。罗默指出,分配正义理论主要就是研究“一个社会或集团应该如何在有着竞争性需求的个人中间分配稀缺资源或产品,”[34]乡村教师是发展中的个体,他们的生存和发展不仅依赖于基本的社会资源保障,还与各种有助于自我提升的机会紧密相关,这些资源对乡村教师来说属于稀缺资源。对于乡村教师来说,现实状况就是专业发展的平台和发展机会都是有限的,特别是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专业发展优质资源。机会分配本质上是“权利”和 “义务”的分配,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适度的灵活性,注重主体发展机会的获取,当差距严重影响到人与人之间平等时,需要有一种特别的调节机制来进行纠偏和适时调适。[35]城乡教师之间专业发展资源占有悬殊较大,需要利用适当的调节机制,通过政策层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实现发展资源的正义分配,提供给乡村教师相对平等的发展机会,更多地关注乡村教师这一弱势群体,实施弱势补偿,使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实现结果的实质平等。[36]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点就是“对可能性的再分配”,[37]对于同样工作与奉献于乡村的教师,他们都是作为平等的主体而存在的,如果他们意愿相当,则应当通过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赋予他们同样有可能成功的前景。
    (三)教师资源配置公平的结果: 乡村教师平等占有社会物质资源
    社会资源的公平正义分配最终以物质资源的占有形式呈现出来,也就是体现在收入和财富部分。在涉及收入和财富的场合,天赋运气或环境运气会使某些人具有一种不公平的优势,[38]相对乡村教师来说,乡村处境将他们放置于不公平的弱势地位。按照罗尔斯的观点, 所有的财富和收入都应该平等地分配, 但完全的平等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按照“差别原则” 使之适合于 “最少受惠者” 的乡村教师的最大利益。乡村教师工作在乡村,牺牲了自身利益,成为了教师中的“最不利者”和“最少受惠者”。 “应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不仅为教师间占有社会资源不公平划定了一个边界,也使乡村教师占有社会资源走上了实质正义的道路。社会根据乡村教师个人“应得”以制度保障来对资源、机会等进行分配。个人“应得”与个人“贡献”密切相关,“贡献”以下三个要素的函数:贡献=能力×努力×时间[39],其中“能力”并不是个体表现出来的能力,而是其整体发展潜力,意味着在工作时间相当的情况下,付出努力越多,做出贡献的潜在性就越大。从贡献程度来判断,城乡教师都辛勤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所做的贡献无差异,无可评判。因人是自利与利他的矛盾统一体,在分配过程快接近终点时,强大的道德感召力驱使我们将物质财富分配的天平偏向乡村教师,将自利与利他充分协调起来,对物质财富进行差别性的平等分配。对于教师,物质财富最基本的就是工资,政策设置工资待遇水平需要向乡村教师倾斜,从关系正义的角度在结果上实现教师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正义。
    五、关系正义的乡村教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性举措
    格维尔茨说,“社会的公平、正义应该是关心每个人在社会中应该如何被我们以认为是好的方式来对待, 要解决这个问题, 就需要从分配的角度和关系的角度结合起来去理解”,[40]我们不但意识到教师在社会资源分配关系领域存在不公平现象,而且还要努力解决这种不公平,寻找优化配置乡村教师资源的公平正义的政策路径。在以上搭建的公平正义资源分配框架之下,从关系正义的角度创设资源分配路径,努力消除教师之间社会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激发乡村教师自身发展潜力,满足乡村教师对正义价值的追求,创建一条乡村教师可以通过努力和自主选择来改善未来生命成长的开放道路,勇于承担社会赋予的责任,并能体会到履行责任带来的获得感。
    (一)尊严重建:让乡村教师体会到被尊重的职业获得感
    尊师重教不能只写在文件里,政府部门要通过“尊师重教”的制度,来维护“师道尊严”,[41]鼓励社会真正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摆脱社会功利,重新树立教师的权威,尊重教师。重建乡村教师的尊严,对于乡村教师,在住宿、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基础性资源占有方面还有很大空间,需要向社会基础性资源方面“社会承认的需要”给予倾斜。在政策方面要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为教师建立安心的住宿场所,根据各地情况,集中为长期奉献在乡村的教师在县城建设集体住房,按照一定的优惠政策分配给乡村教师。根据乡村教师生活需要,建设美丽乡村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乡镇配置成熟的图书馆、文化馆和体育馆,满足乡村教师休闲娱乐需要。关注乡村教师健康状况,在推进乡村教师医疗改革。健康长寿是一种“社会承认的需要”,为了乡村教师的健康长寿,需要努力来促进医疗保健服务更广泛地和更平等地在教师之间分配,让乡村教师享受和城市教师一样的医疗服务条件,在实现国家联网有难度的情况下,至少也应尽快实现地市之间联网,做到在地级市层面统筹医疗,摆脱乡村教师离开县属区域就无法享用公费医疗、或只有住院才能享受公费医疗的窘境。在教育资源分配方面,特别考虑乡村教师下一代接受教育的问题,为乡村教师子女接受教育做好统筹考虑,创造条件让有需求的乡村教师子女到县城或地市接受良好教育,在政策上做出调整,为长期在乡村工作的乡村教师子女设置高考加分政策,让乡村教师真正体会到被关怀和尊重,重现建立乡村教师应有的生命尊严。
    (二)主体重建:让乡村教师成为专业发展的决策者和参与人
    根据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建立本土而适合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特色机制,关注乡村教师的生命成长,创设途径让他们成为自身专业发展的主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自主教育,唤起追求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真正还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权。在国家层面出台针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课程标准,提供适合的专业发展内容,突出乡村教师专业特色,创设有别于城市教师的、适合乡村教师专业成长道路。在制定教师专业发展配套文件时,应选择部分乡村优秀教师参与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成为政策制定的主人,赋予乡村教师对自身专业发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文件形成后,还要选择典型区域,广泛征求乡村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他们提供意见和建议的合理程度积极采纳或吸收。了解乡村特色,弱化对乡村教师学历的要求,多方鼓励和吸纳优秀人才到乡村从教。畅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路径,打破乡村教师岗位限制,设立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绿色通道,评聘结合或评聘合一,5-8年一个评聘期,一个聘期结束自动进入下一高级别岗位聘任。启动“强师工程乡村教师专项学习”活动,名师评选及高端研修等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向乡村教师倾斜,明确乡村教师所占比例,给予乡村教师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从乡村特色和教育现状出发,灵活组织山区及欠发达地区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根据各地所需施训,不做硬性规定,适当鼓励加正确引导,让乡村教师以平和的心态去适应新技术支撑的课堂教学方式变革,有充足的时间和心理准备做好过渡。鼓励年轻乡村教师追求专业成长梦想,为他们创造继续接受更高层次学历深造的条件,正确接受他们向上流动、向城市流动,通过他们的积极奋斗、努力进取,带动乡村孩子、乡村教育健康向上发展。
    (三)权利重建:建立竞争性的乡村教师动态补充机制
    公平的教育期待给城乡学生配置同样优秀的教师,但现实是乡村教师短缺严重,现在有毕业生愿意去农村工作已经算是非常好的了。要让社会资源在城乡教师之间的配置实现公平正义, 就必须要在教师政策决策上关注乡村教师,让乡村教师认识到自身生命存在的价值,鼓励乡村教师有权利在决策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并在政策形成中体现他们的需求和立场,使乡村教师的工作岗位产生职业吸引力,赋予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相关利益和特权。建立畅通、有效的乡村教师动态补充机制。全国上下建立乡村教师专项动态管理系统,各地市每年提前预测乡村教师岗位变化及紧缺学科教师岗位需求,根据需求情况多种渠道补充乡村师资来源。如,通过鼓励地方师范院校公费定向培养专科起点的师范生,实施高校师范生顶岗置换计划,严格执行城市教师评聘职称到乡村学校支教1年的制度等途径补充乡村教师。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乡村教师竞争选择机制,打破目前从农村到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目前的乡村教师向城市流动其实是市场调节的结果,通过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使部分教师成为优质教师,又通过城市教师招聘机制选择,他们有机会流向城市,这种市场调节是有益于城市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在乡村教师社会资源分配的作用,需要建立一种新的适于或利于乡村教师的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增强乡村教师活力,各项政策向乡村教师倾斜,增强乡村教师岗位竞争力和吸引力,实现城市高素质教师⇆通过竞争及选择⇆乡村高素质教师之间的双向自由选择流动。通过这种动态的竞争选择机制,充分盘活教师资源,让乡村教师重新体会到生命存在的价值和重要性,恢复乡村教师对职业的选择权,使乡村教师流出与流入自然达到一种平衡。
    (四)角色重建:还乡村教师文化自主权
    乡村因特殊的地理位置,蕴含着浓厚的中华传统文化。乡村教师是乡土文化的守护者和传承者,在未来完成乡村振兴的历史重任,仍需发挥乡村教师在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乡村教师长期生活在乡村,多数为地方居民,对传统乡村文化脉络有清晰的认识,对传统的乡土文化习俗比较了解,他们对传承和发展乡土文化有先天的优越性。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考虑到乡村教师所属文化的特殊性,将浓重的乡土文化考虑在内,在此基础上建构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道路。鼓励乡村教师广泛深入乡村调研,收集优秀传统文化,编撰整理乡村文化,开发成优秀的乡土文化教材,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的基础上,并在新的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42]在教师专业发展课程设置中,开发乡土文化特色课程作为乡村教师的专业选修课,通过各种形式的灵活渗透,重新让乡村教师建立起对乡村的认同感,深度了解乡土文化,懂得乡村习俗礼仪,重新融入到乡土乡情中,让乡村教师对乡村文化有发言权,建立文化自觉,重新恢复乡村教师乡村文化的守护者和传承者的角色,还乡村教师对乡土文化的自主权,通过对文化的了解和传承,重新走入乡村、融入乡民,重新确立乡村教师在乡村人民心目中的文人形象。
    (五) 职业地位重建:实施乡村教师工资差别分配机制
    关系正义的资源配置最终要落到实处还需要体现在工资收入水平上。乡村教师也是正常的人,向往幸福而体面的生活。我们在政策导向上需要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地位和收入水平,提供给乡村教师合理的收入报酬,通过报酬凸现乡村教师的职业地位。如设定乡村教师工资平均高出城市教师50%的水平,并根据距离城市远近灵活设置高出比例,使乡村教师的工资收入与城市教师差距悬殊,形成优秀人才争相去乡村做教师的良好局面。一方面,随着乡村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调控更多的人才通过竞争去乡村任教;另一方面,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获得理想的物质报酬,从而心理获得满足,并愿意在乡村教师的职业道路上继续向前走,建立乡村教师岗位特权。这种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工资差异分配机制,不是为了补偿现有在乡村工作的乡村教师,而是为了凸显乡村教师的职业地位,做到在报酬方面要能够打动人心,让乡村教师工作岗位有竞争力,获得令人羡慕的工资报酬,激发更多人才去乡村,并且让通过努力去了乡村的教师感到自豪和满足,消除孤独无助感。恩格斯说: “是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吗? 可是什么是一天公平的工资和一天公平的工作呢? ”[43]在收入方面很难做到绝对公平,我们国家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要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有能力也需要加大、加快力度扶持乡村快速发展,支持乡村教育,在政策层面向乡村教师倾斜,通过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水平让乡村教师的工作成为“好工作”。在沃尔策看来,假如一种工作被认为是“好工作”,那么就会有很多申请者,反之,假如一种工作被认为是“坏工作”,那么其申请者就会很少。[44]在人们普遍不能接受去乡村做教师,认为乡村教师是“坏工作”的前提下,就需要通过市场调节,提高工资报酬,与城市教师收入形成明显差距,让乡村教师工作变成人人想去的“好工作”,这样关系的处理是正义的,也是说得通、可以被理解和接纳的。正义是人们对现实分配关系与他们自身利益关系的一种价值判断,正义随着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永恒的正义是不存在的。[45]我们通过这种关系调节,使乡村教师占有社会物质资源达到一种相对正义的状态。

参考文献

[1] 檀慧玲,刘艳.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创新研究: 国际比较的视角[J].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111-116.
[2] 张爱萍.关于山西省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发展问题的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7(1):22-28.
[3]王定华.涵育大国良师:我国教师队伍建设之进展与走向[J].中小学管理,2017(6):5-8.
[4][5] Rawls , J , A Theory of Justice , Cambrid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 1972), 60. 75-80.
[6] 钟景迅,曾荣光.从分配正义到关系正义—西方教育公平探讨的新视角[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5):14-21.
[7] Miler, D. Social Justic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 1976), 20 .
[8][9][20][21][23][26]Young, I.M.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1990), 18. 39. 57. 54-55. 59. 60.
[10] [40]Gewirtz, S.“ Rethinking Social Justice : A Conceptual Analysis ,” In Sociology of Education Today editedy by J.Demaine (New York: Palgrave, 2001),49. 50.
[11] 关松林.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问题与破解[J]. 教育研究,2013,(12):46-51+67.
[12] 唐松林,王祖霖.“厚”乡村教师之“生”:城乡教师均衡发展之策略[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5(5):17-21.
[13] 马飞,张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背景下的教师工资待遇满意度调查[J].上海教育科研,2017(7): 10-14+9.
[14] 刘擎擎.“90后”乡村小学教师职业适应现状研究[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7(1): 79-83.
[15] 周晔,王晓燕.城乡教育统筹治理:概念与理论架构[J].教育研究,2014,(8):31-39.
[16] 陈晓宇.谁更有机会进入好大学—我国不同质量高等教育机会分配的实证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12,(2):20-29.
[17] 席梅红.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基于关心关系的伦理学视域[J]. 中国教育学刊2018(4):81-85.
[18][24]刘丽群.论教科书、身份文化与社会分层[M].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8(5):53-56.
[19] 郝德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的路径选择[J].教育探索,2017(3): 102-105.
[22] 杨腾飞,柳新元.教育公平:当前中国分配正义的一个路径选择[J].理论月刊,2016(8):114-118.
[25] 李放, 张永梅. 中国农民的最少受惠者地位及其政策根源—兼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正义性[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70-76.
[27] 申卫革.乡村教师文化自觉的缺失和建构[J].教育发展研究,2016(22):47-52.
[28] 肖正德,邵晶晶.农村初中教师的闲暇生活境遇及闲暇教育路径[J].教育研究, 2016( 1) : 63-69.
[29] 杨既福.从身份到职业: 农村教师社会地位变迁路径[J].继续教育研究,2017(9): 60-62.
[30] 向玉乔.论分配正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3):5-11.
[31][美]约翰•凯克斯.反对自由主义[M].应奇,译.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147.
[32][35]张怀民,杨丹.论分配正义: 以“资源—机会—财富”为框架[J]. 学术交流,2013(3):55-59.
[33] Michael Walzer,“Justice Here and Now”,in Thinking Politically: Essays in Political Theory,edited by David Miller,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07.75-76.
[34] 段忠桥.关于分配正义的三个问题—与姚大志教授商榷[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1): 17-24.
[36] 冯建军. 后均衡化时代的教育正义:从关注“分配”到关注“承认”[J].教育研究,2016(4):41-47.[37] 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05.
[38] 姚大志. 谁应得什么?[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2):46-54.
[39] 盛庆琜. 统合效用主义[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300.
[41] 朱旭东.“师道尊严”应始于“尊师重教”[N]. 人民政协报,2016-4-27.
[42] 费孝通.文化的生与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185-186.
[4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273.
[44] Michael Walzer,“Justice Here and Now”,in Thinking Politically: Essays in Political Theory,edited by David Miller,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07,pp.116-117.
[45] 段忠桥.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的正义观念[J].哲学研究,2015 (7): 3-11+128. 

【此文发表在《教育导刊》杂志第655期(2019年4月 上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