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类型体系初探

撰写时间:2015-10-12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广州510035  贾秀险

摘要:本文通过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广东高校类型发展的历史考察,从不同维度对当前广东高校类型进行分析,进而总结广东高校类型发展的特点与启示,以期为广东高校分类定位和分类发展提供微薄参考。

关键词:广东高校;类型;分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1]。《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实行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完善高等学校的分类定位与指导。建立与高等学校分类定位、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2]。高校分类定位和分类发展已经成为越来越热门的议题。作为高等教育大省,广东亟需摸清家底,对高校类型体系作一初步了解。

一、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广东省高校类型发展的历史考察

(一)广东高等教育发展的积极探索和改革时期(1978-1994)。截至1986年,广东普通高校有48所,其中本科院校28所,专科院校20所;15所院校招收研究生,其中兼招博士生的6所。这一时期,我省高校类型主要涉及几种:(1)隶属关系上,有中央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三种类型。1986年,我省中央部属高校有12所,省属高校有25所,市属高校有11所。(2)办学形式上,除了原有高校独立性办学外,还出现了一种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大学。如西江大学、佛山大学分别依托肇庆师专、佛山师专而创办,深圳师专、广州师专、惠阳师专分别与深圳教育学院、广州教育学院、惠阳教育学院联合办学。(3)教育性质上,有全日制高校和成人高校类型。1987年,全省电大分校和工作站有149个,职工高等学校38所,管理干部学院10所,教育学院15所。(4)从人才培养层次看,已经建立了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专科教育4个层次的高校。(5)从办学类型上看,主要有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四类[3]

(二)广东高等教育发展的教育强省时期(1994-1999)。1999年,经过高校的结构调整和扩招,全省普通高校50所,其中中央部委属院校2所,地方属院校37所,民办学校5所,在校生24万人,在校研究生1万人;成人高校达到56所,成人在校生增加到23万。这一时期我省高等学校在类型上在原有基础上,有所调整和丰富。(1)涌现一批市属大学。以19805月汕头大学筹备委员会的成立为发端,以19839月汕头大学、深圳大学正式招生为起点,经过10年发展,相继成立(包括合并)了广州大学、五邑大学、佛山大学、韶关大学、嘉应大学、西江大学等11所中心城市政府创办的综合型或多科性高等学校,这11所新办院校和其他几所中心城市举办的单科性高校的在校生数已占有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3,成为广东省高等教育的一支生力军。(2)部分高校由中央部属高校变为省属高校。如广州外贸学院的隶属关系由外经贸部转归广东省。(3)省部共建高校。继1993年省与国家教委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之后,广东省又与农业部共建华南农业大学。(4)名牌高校与地级市合作办学。1999年,中山大学与珠海政府签订合作创办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的协议,成为进入珠海办学的首个国内著名高校,启动了珠江三角洲首个大学园区的建设。名牌大学进入中心城市异地办学。(5)“211工程”高校涌现。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医科大学、汕头大学陆续通过国家“211工程”的部门预审。

(三)广东高等教育发展的大众化时期(1999-2004)。截止到2003年,全省有各类高校增加到93所,其中中央部委属院校2所,一般本科院校29所,专科学校(包括高职高专)62所。广东省高校类型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1)创建“985工程”高校。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入选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985工程”)的学校名单,纳入全国28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单位,而后又进行了二期建设,目标是逐步把两所学校建设成为攀登科学高峰、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带动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重要基地。(2)高等职业院校发展迅速。广东抓住机遇,陆续创办一批职业技术学院。1995-2003年,广东高校的本专科结构得到优化,高职教育迅速发展,高职数量从16所发展到46所。

(四)广东高等教育发展的现代化时期(2004年—至今)。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数量从2000年的52所,增加到2013年的138所。在高校类型发展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以院校转制或升格为主。1)部分成人高校转制成普通本科高校。至2008年,全省25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顺利转制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调整到13所。(2)一批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本专科比例在不断提高。(3)本科层次高校数量增加,由2010年的31所增加到2013年的58所(含独立学院17所),占当年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总数的42.03%4从办学性质看,公办普通高校由46所增加至2013年的88所。民办普通高校,由2000年的6所增加到2007年的28所,其中独立学院17所;在2011年又增加至49所,2013年则达到50所。5从隶属关系看,1998年到2012年间,我省部属高校由7所减少为4所;地方属高校则从36所增加到134所,增长近3倍。6从科类看,综合大学、理工院校和财经院校数量增长较快较多,分别增长5.6倍、3.8倍、6倍;再次是体育和艺术类院校各增加了2倍;医药、师范、语文、政法等类院校数量稳定。                                                                                                                                                                                                                                                                                                                                                                                                                                                                                                                                           

二、广东省高校类型体系分析

为了解当前广东高校的类型体系现状,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将广东高校类型作一初步划分。

(一)教育性质。按教育性质划分,广东高校可划分为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两种类型。广东共有高校150所。其中,普通高校138所,成人高校12所,各占总数的92%8%

(二)资金来源。按资金来源的形式划分,广东高校可分为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广东138所普通高校中,公办普通高校88所,民办普通高校院校50所,分别占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总数的63.77%36.23%

(三)办学层次。按办学层次划分,广东普通本科院校58所(含独立学院18所),专科院校80所,分别占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总数的42.03%57.97%

(四)体制隶属或举办主体。按体制隶属或举办主体来划分,广东普通高校分为中央部委举办院校、省级部门举办院校、地级教育部门举办院校和民办院校。中央部委举办院校4所,省级部门举办院校49所,地级部门举办院校35所,民办高校50所,各占普通高校总数的2.90%35.51%25.36%36.23%(如图1所示)。

58所本科高校中,中央部门举办院校3所,省级部门举办院校24所,地级教育部门举办院校10所,民办院校21所,各占普通高校总数的5.17%41.38%17.24%36.21%80所专科高校中,中央部门举办高校1所,省级部门举办院校25所,地级教育部门举办院校25所,民办高校29所,各占普通高校总数的1.25%31.25%31.25%36.25%。(如表1所示)

1广东普通高校隶属关系分布情况

(五)发展层次。按发展层次划分,广东高校可分为“985”、“211”高水平大学、一般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广东共有“985”、“211”高水平大学4所(其中,“985工程”高校2所、“211工程”高校2所),一般本科院校36所,独立学院18所,高职高专80所(其中国家示范性和骨干高职院校共10所),各占普通高校的2.90%26.09%12.32%57.97%(如图2所示)。

2  广东高校发展层次分布情况

(六)学科性质类别。教育部将学科划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大门类。按学科性质类别划分,广东高校可分为综合大学、理工院校、农业院校、林业院校、医药院校、师范院校、语文院校、财经院校、政法院校、体育院校、艺术院校、民族院校等类别。在138所普通高校中,综合大学65所,占47.1%;理工院校29所,占21.01%;农业院校和体育院校各3所,各占2.17%;医药院校7所,占5.07%;师范院校5所,占3.62%;语文院校和政法院校各2所,各占1.45%;财经院校14所,占10.14%;艺术院校6所,占4.35%(如图3所示)。

3  广东高校学科类型分布情况

(七)科研规模。按科研规模,广东高校可划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中国大学评价》发布的2014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广东有35所本科高校进入前700名,未涉及高职高专院校;其中研究型大学2所,研究教学型大学5所,教学研究型大学9所,教学型大学19所。

2《中国大学评价》2014排行榜综合实力前700名中广东高校类型情况

类型

学校

研究型大学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研究教学型大学

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大学

教学研究型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学院

教学型大学

广东药学院、广东金融学院、湛江师范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韶关学院、五邑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嘉应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肇庆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广州体育学院、韩山师范学院、惠州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广东白云学院

三、广东高校类型发展的特点与启示

(一)经济社会发展是高校类型发展的根本动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综观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各个时期高校类型的发展与变迁,从20世纪80年代的中心城市办大学,到20世纪90年代的广东省与国家部委“共建”高校,到“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建设,到大批高等职业院校的设立,再到开展各类合作办学,高校类型的调整和丰富,都是为了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高校类型发展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根据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开展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办学,在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学科研方面进行全面改革。1994年底“教育强省”战略要求:一要加快办学体制的改革。普通高校实行以政府办学为主,积极发展“共建”、“共管”和地区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完善中央、省、中心城市三级办学体制,同时开拓民办和国际合作办学新局面;二要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体制,赋予中心城市一定的高等教育管理权。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带动下,广东逐渐形成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重点高校与非重点高校、普通高校与高职高专、全日制高校与成人高校并存,以普通高校为龙头,以成人高校和其他高等教育形式同步发展的办学类型体系。

(三)高校办学层次类型结构有待调整。广东高等教育主要是以高职高专为主,本科院校发展相对落后,部属高校严重不足,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匮乏。本科、专科学生比例不合理,专科生比例大大高于本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所占比例偏低。研究型大学还不够多,排在前面的几所大学的在校生规模近几年来极度膨胀,不少大学已经达到3万学生以上(包括博士、硕士、本科和成人教育、网上教育)。太大的在校生规模必然挤占大学的学术研究资源,而导致学术水平下降和教育质量下滑。因此,应推动一批高水平本科大学建设,培养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和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适当增加几所应用型本科院校,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高职高专院校应紧密结合产业需求,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高校学科类型结构有待优化。广东高校科类类型较为单一,单科性、行业性的学校过多,文科院校比例高而工科院校比例偏低;学科专业设置大多老化,专业布点过多,同一专业重复设置比例过高,缺乏适应广东现代化所需的新专业、新学科群以及直接为广东支柱产业服务的专业;同类学校各自封闭办学,自成体系,造成资源重复浪费、结构不合理、办学规模不均衡等问题。在当今广东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应压缩文科院校招生规模,增加工科院校的数量及招生比例,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学科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创新性。

(五)各类型高校目标定位及办学特色有待明晰。本科院校大办专科,特别是一些重点大学也挤进了办专科的行列,设置了数量可观的专科专业。与其相反,一些专科学校不顾办学条件有限的事实,千方百计上本科专业,甚至搬用一些本科院校的教学计划稍作修改就直接用于本校人才培养,神似“变种的本科教育”或叫“压缩型本科教育”;一些成人高校更不顾自身的性质,把大把精力投放到学历教育中去,造成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混乱,不利于各层次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各类型高校都应明晰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及定位,在同类院校中办出特色,又要注重各类型之间的错落发展与协同合作,为多类型人才培养打通渠道,逐渐从以数量取胜转移到以质量取胜的轨道上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EB/OL]http://www.gov.cn/jrzg/2010-07/29/content_1667143.htm.2010-07-29.

[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111/t20111118_292717.html.2011-11-07.

[3]国务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0/200409/3134.html.1986-12-15

(贾秀险,高教室助理研究员,20145月发表于广东教育职业教育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