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的经济学思考

撰写时间:2016-12-06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李海东 


   摘  要:现代学徒制是将学校知识教育和企业技能培训紧密结合的一种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它要求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责任,是产和教的深度融合,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和经济属性。现代学徒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市场的供求矛盾,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从而可以确保学校、学生和企业等各方的利益,对于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   经济学思考   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明确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 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由此将现代学徒制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成为国家制度。现代学徒制要求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责任,体现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精髓,是实现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和经济属性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由于现代学徒制涉及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学生、家长等多方利益主体,其运作模式和运行机理必须符合各方的利益诉求,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因此如何利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来确保参与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建立多方合作、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已成为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所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站在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现代现代学徒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培养人才的最佳形式,一方面,采取现代学徒制培养人才可以有效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现代学徒制也可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此外,现代学徒制还可以很好地解决人才市场供求矛盾,促进人才市场供需平衡,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使教育呈现一种开放、动态、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而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完善。
   一、人才市场供求矛盾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经济学中的供求平衡是指消除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不适应、不平衡现象,使供给与需求相互适应,相对一致,消除供求差异,实现供求均衡。只有在供求平衡的状况下,供给者的物质消耗才能得到补偿,消费者的购买需求才能得到满足。经济学的供求平衡规律在人才市场上体现得尤为突出,只有供求平衡的人才市场才能形成高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但在现实生活中,人才的供求往往存在一定的矛盾,这主要表现在人才市场上产品(人才)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构成上、时间上、空间上会出现种种不适应、不平衡现象。现行的人才市场往往存在供求矛盾,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人才供给不能充分满足需求。职业院校的主要职责是培养人才,也就是说需要提供人才这种产品。企业作为人才需求方,希望获得能高度适应工作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只有当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完全符合企业的相关需求时,才可能实现供求平衡,形成有效供给。但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人才供求完全平衡的难度很大,职业院校所培养的人才往往很难完全满足企业的全部需求。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职业院校通常是按照学校特有的教育教学规律来培养人才,由专业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系统的理论和知识,同时根据自己的理解组织开展实践教学,这就会造成学校所传授的知识和技能与企业岗位所需要的脱节,特别是面对企业多样化、复合化和综合性的岗位人才需求,往往会出现学非所用的现象,学校、企业和学生往往会感到无所适从。从自身的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出发,企业希望招聘到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较高的技术技能,还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职业素养的复合型、成长型人才,这这么高的要求是职业院校很难达到的。在无法招聘到最适合岗位需要的人才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退而求其次,招聘具有潜质或基本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再进行进一步进行岗前培养培训,但这样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
   2.在时间和空间上割裂了供给方和需求方。职业院校作为人才的供给方,承担着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职责,这意味着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必须符合企业岗位的相关要求。但根据现行的教育制度,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主要是在学校中开展,学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教育机构,往往是利用其自身拥有的师资、场地和设施设备,采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顶岗实习等方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也就是说,在现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下,人才培养主要是在学校采取全日制脱产的方式进行,学生接触工作岗位是在最后半年的顶岗实习环节,并且所实习的岗位也不一定是未来的就业岗位。由此可见,作为人才需求方的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话语权和影响力,很难将自己对人才的诉求融入到培养过程中,也很难知晓人才培养的流程和规格。企业虽然可以通过校企合作部分参与职业教育,对人才培养有一定的话语权,但由于企业人才需求的满足渠道是毕业生招聘会,在学校教育的出口环节,企业只有根据毕业生简历和面试情况决定是否录用毕业生,对于需求者来说,此时“生米已煮成了熟饭”,只有被动接受。
    传统教育体制下的选人用人方式优点是效率高、成本低、见效快,用人单位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全部招聘流程,学生也可以有充分的选择权。但同时也存在较大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人才的供给和需求的时间和空间各不相同,互相也不衔接,因此难以实现有效对接。首先,企业招聘人才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学生在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不一定就是企业岗位所需要的;其次,学生求职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学生对企业的工作岗位缺乏足够的理解和认识,对未来所从事的工作的性质、前景难以把握,容易错过好的求职机会,或者产生“这山望着那山高”、“扎堆竞争”、“盲目应聘”等现象。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人才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存在时间和空间错位,教育部门作为供给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拥有主导地位;行业企业作为需求方,虽然在人才的招聘和使用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对于人才培养过程缺乏了解和参与,往往处于信息缺失的被动地位。
   3.人才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一方比另一方拥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人才市场上,求职者仅通过企业简介和上网来了解企业,而企业则通过查阅简历、进行面试等渠道获得求职者的信息,因此求职者在获取企业信息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对于未来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了解不够,难以对求职机会作出准确的判断,而企业仅仅根据简短的简历和短暂的面试也无法对求职者进行准确判断,在获取求职者信息方面也处于劣势地位。正是这种信息不对称,致使招聘者和求职者沟通渠道单一、信息资源匮乏,这也是找到人才招聘成功率低、盲目性大、人才稳定度差的重要原因。
   二、现代学徒制是解决人才供求矛盾的重要途径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企业与学校合作实施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其鲜明的特征是校企联合双元育人和学生双重身份(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现代学徒制采用双主体育人的模式,学校和企业同为人才培养主体,这就确保了企业能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与学校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联合培养具备企业岗位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人才供给与需求脱节的问题。
   1.确保了企业人才需求与学校供给在规格、质量方面高度一致。现代学徒制采取“招生即招工、招工即招生”的模式,校企双导师培养,学徒学习场所与工作场所相结合,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相融合,在岗培养,在岗成才。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校企深度合作,确保了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可以在校企分工协作的合作过程中培养出来,从而使人才的供给和人才的需求保持高度一致。
   2.推动人才供给方和需求方结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学生从入校之日起就同时具备学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这样校企双方就可以通过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营造校企两个培养场所,来实现校企协同育人。现代学徒制可以精准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人才,量身定制基于岗位能力的人才培养方案,对于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特别是高端人才需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学徒制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使学校人才培养更加贴近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从而有效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代学徒制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可以真正做到了学校和职场的无缝对接,从而解除了学校、企业和学生的后顾之忧。现代学徒制是一种能够实现学校、企业、学生多方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供给方和需求方的利益高度一致,凝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3.能确保利益相关方均能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源。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等多方参与,因此必须高度关注各参与方的利益诉求。职业教育首先要充分满足政府的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需求,其次要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还要满足学校的办学需求和学生的职业成长需求。只有使参与各方都能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源,并且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决策,参能满足各方需求。现代学徒制政府主导下校企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既是教育的参与者,又是人才培养的主导者,对于人才培养过程必须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这样才能确保参与各方均能获得足够的信息和取得预期的利益。 
    三、现代学徒制解决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关键问题
    现代学徒制是基于多方合作共赢的一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对于解决传统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显著成效。从经济学角度看,现代学徒制通过整个相关资源,改变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关系,破解了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问题,以及人才培养质量、效率等问题,推动了校企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培养人才局面的形成。
   1.解决了校企合作的利益机制构建问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显著特征,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校企合作“一头热、一头冷”的尴尬情况。一方面,学校非常希望得到企业在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的支持,渴望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但企业却对校企合作持观望态度,不肯轻易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参与其中。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企业作为经济实体,需要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其任何投入都需要进行成本核算,并且取得回报。校企合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上,能够获得可靠的回报还是未知数,这使企业举棋不定、左右为难。在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下,企业只能在人才市场上通过招聘形式选择员工,能否获得满意的员工与是否参与校企合作无必然联系,企业认为参与校企合作也只能是尽义务或履行社会责任,因而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
    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起就明确了作为企业员工的身份,校企合作培养的既是职业院校的学生,也是企业的员工,这种明确的人才产权界定使企业吃了“定心丸”,也使之义无反顾地投入资源到校企合作之中,这是因为人才培养的质量与企业息息相关,企业作为人才培养主体责任重大,人才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企业对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高度重视、倾力而为,自觉自愿地投入包括导师、场地、设备和资金在内的大量资源,来与学校共同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员工,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的问题,在确保企业选人、用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调动了参与各方的积极性,推动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入进行。
   2.解决了人才培养的效率问题。传统的职业教育存在人才培养效率低下的问题,学校专业设置来源于教育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按照所设置的专业培养人才,难以保证所设专业能紧密对接产业,致使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强,学生缺乏就业竞争力,一方面,企业招人难,招到满意的人更难,另一方面,毕业生找工作难,找到满意的工作更难。与此同时,企业对职业人才的需求亦无法直接反映到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所培养的人才往往不是职业岗位最需要的,需要通过入职之后的二次培养来补充相关技术技能。这样就会出现了“有的人找不到工作,有的工作招不到人”的现象,其根源是人才需求和供给脱节,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效率低下。
    现代学徒制采用的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企业的用人需求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都能得到体现,人才培养既体现了学校教育理论系统、知识完整的特点,又突出了企业培训注重实战、针对性强的优势,其培养的人才既有较好的上岗就业能力,又有较高的职业成长潜质,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知识积累,又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操作水平,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可以充分满足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动态需求。
   3.解决了人才培养中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问题。经济学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发挥各方优势及实行分工协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质量。因此当各方共同承担某项任务时,应当由具有比较优势的一方从事其所擅长的工作,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就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来说,学校理论教学和知识传授是其比较优势,企业动手能力培养及职业素质养成是其比较优势,只有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
现代学徒制的显著特征是双主体育人,学校和企业同为人才培养主体,在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按照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职业院校应承担其所擅长的理论教学和知识传授,企业则应承担其所擅长的实践教学和顶岗实习,并为学生提供在岗培养的机会,这样既可以发挥学校的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的优势,又能体现企业在一线导师、培训车间、生产环境方面的资源优势。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学校理论教学和企业实践教学,既培养了学生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又锻造了学生的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从而有效地提升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
   4.解决了所培养人才的产权问题。经济学中的产权,是指财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的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等权利总称。这里所说的人才产权,是借鉴经济学产权的概念而来的,特指人才的所有权及派生的使用权。在传统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下,企业在学生毕业之后通过招聘录用获得人才,并以签订劳动合同等形式对人才的使用权加以明确,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毕业生有完全的选择权。现代学徒制改变了这种状况,通过“招生即招工、招工即招生”,学生一进校门就成为企业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或三方协议,企业拥有了学生(员工)一定时期的人才所有权及使用权。这种提前明确人才产权的制度架构,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对人才的使用权,企业投入人才培养的成本能获得合理回报,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在培养人才及使用人才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使企业对人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得到保证,人才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特征凸显,可以使学校、企业和学生等参与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使人才培养更加高效、精准、更加富有生机活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Z].教职成〔2014〕9号
    [2]广东省教育厅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Z].(粤教高〔2016〕1号)
    [3]赵鹏飞.《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实践与认识》[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
    [4]赵鹏飞.《现代学徒制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10
    [5]李海东.《经济学基础》[Z].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8

   (本文发表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年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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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李海东(1968-),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室主任,教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业技术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理论、政策、实践。
    该论文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项目“现代学徒制试点”;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2016年度“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监督工作机制”联合研究项目“现代学徒实施效果分析”;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编号:GDJG2015122)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