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省中小学(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撰写时间:2024-04-16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规范广东省教育研究“广东省中小学(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委托与管理工作,现对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教育研究“广东省中小学(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二、项目概

    1.服务对象:“广东省中小学(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技术服务供应商采购招标相关工作,项目采购预算270万元,详细信息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2.遴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按得分确定“广东省中小学(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如果得分最高者因故放弃,则按分数高低递补

    3.服务时间:自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

    4.服务内容拟由采购代理机构与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签订“广东省中小学(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承接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广东省教育研究“广东省中小学(中职)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与质量提升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6.组织评审工作;

    7.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8.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9.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管理要求

    服务时间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委托协议完成采购代理业务。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终止本次招标所述的代理资格,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1.不接受采购人的代理业务的;

    2.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3.违反委托代理协议泄露与采购代理业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5.与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8.擅自修改采购文件或者评审结果的;

    9.被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处理的;

    10.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五、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采购代理业务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条件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成功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评审标准表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已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登记注册(需提供相关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最终以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6.已在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记(备案)(需提供相关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最终以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响应,分公司响应的,应具备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

    8.具有符合我院需求的采购代理服务业务

    9.满足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收费标准

    本次项目遴选不收报名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对应收费标准费下浮20%收取

    七、评分标准表

    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通过报名邮箱另行发送。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42212: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sjyyjcs@gdedu.gov.cn,过期无效。报名成功后《评审标准表》将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发回报名人报名邮箱,报名人根据投标资格条件要求及评审标准整理投标文件。

    3.报名资料:报名函(格式自拟)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件、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428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1份)送达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卫路14号)413室收。

    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应将投标文件用封套装好密封(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且在封套上应标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十、遴选结果公布时间20245上旬前。

    十一、联系方式:020-83339392耿老师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020-83333235,罗老师

 广东省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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