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式学习案例的函

撰写时间:2023-01-09  来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浏览量: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师发展中心),华南师大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大附属小学华南师大附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落地实施,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大单元、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方式,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总结我省项目式学习活动成果,宣传推广项目式学习典型经验,决定组织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式学习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案例类别

此次案例征集活动面向聚焦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的真实问题,以真实问题引发学生学习实践与问题解决的案例。申报项目包括四类,说明如下。

(一)文化传承类项目式学习案例

从地方特色、优秀传统文化(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出发,学生通过资料搜集、调查采访、分析探究、设计制作、宣传推介等活动,对项目的文化起源、价值功用、历史沿革、艺术设计、现代传承创造与创新等进行深入学习探究的活动案例。

(二)工程设计类项目式学习案例

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学生综合运用科学、技术、数学、工程等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经历调查研究、定义需求、方案设计、可行性分析、原型设计、测试与迭代、产品设计等流程,以工程设计作品来解决问题的活动案例。

(三)学科主题探究类项目式学习案例

基于学生在学科学习和生活中的真实问题而开展的学科探究,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和核心素养,建立学科知识与真实情境中问题解决的关联,学生经历完整的运用学科知识、概念、策略去学以致用解决真实问题的学习案例。

(四)跨学科主题探究类项目式学习案例

选取两门及以上学科的枢纽式、节点性大概念,形成综合性主题和主干知识内容,进行问题化、项目式学习任务设计,根据问题解决和探究学习过程的需要,重塑学科知识和技能结构,引导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促进深度学习,提高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跨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习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指向核心素养培养

围绕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2022版)培养要求,依据学生终身发展与社会发展需要,重视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培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注重过程记录与评价

注重学生在项目问题解决中的过程性数据,包括学生的日志、记录、文稿等,生成学生在项目进程中的真实记录。依据项目的过程性证据反馈学生的学习进展,依据学生项目记录生成学生的客观评价。

(三)注重真实问题解决

项目式学习以学生探究性、自主性的学习任务为引导,加强知识学习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注重真实情境的创设,学生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增强认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

(四)强调成果创意物化

项目式学习强调解决问题产生的公开成果,从而体现项目的整体性、活动性。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呈现在项目式学习中形成的物化成果,包括工程日志、项目研究报告、思维导图、设计方案、制作模型、产品等,引导所有参与者和公众对项目成果进行评论与分析。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报送内容主要反映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开展且已经完成的项目式学习的设计思路、活动过程与典型成果。报送材料由两部分组成。

1.项目式学习方案设计。包括项目信息、项目简介、驱动问题与子问题、学习目标(核心概念界定)、预期学习成果、项目评价、项目活动设计等(见附件3)。

2.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对项目活动实施过程的完整描述,含不同阶段的实施过程、活动工具与支架开发、活动成果交流与展示、活动评价与反思等;以及支持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项目式学习的过程记录与成果作品(见附件4)。

(二)报送方法及时间

1.报送名额。以各地级以上市为单位统一报送。广州、深圳报送案例总数各不超过40项,其他地市选送案例总数各不超过30项,每校每类别案例限报一项。华南师大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大附属小学华南师大附属幼儿园每校限报2项。每项的作者不超过6人。

2.名单提交。学校将案例上交给地级市,由地级市组织遴选后将联系人回执(见附件1)及推荐名单(见附件2)于2023310日前发送至邮箱mubc@gdedu.gov.cn

3.案例上传。推荐案例直接在平台上传,提交截止日期2023320日。填报者登陆广东省项目式学习案例征集活动中心https://www.zhjy.gdedu.gov.cn/pbl,根据平台的内容与提示进行填报、提交。案例上传提交事宜技术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163711736

四、其他事宜

本院为选出的优秀案例作者出具优秀案例证书,优秀案例将纳入广东省STEM教育资源平台并结集出版,供广大教师使用。凡在活动中发现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教科研信用记录。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

请各地积极组织学校申报,相关材料登录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网站(http://gdae.gded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如对本次案例征集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牟老师,电话020-83525147;黄老师,电话020-83344192李老师,电话13163711736


附件:1.地级以上市案例报送工作联系人回执

2.地级以上市项目式学习案例推荐名单一览表

3.项目式学习活动方案参考模板

4.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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